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進一步落實食品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動態管理,11月30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印發《福建省食品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工作手冊(2022版)》(以下簡稱《手冊》),同時要求福建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參照執行。
《手冊》要求食品經營企業強化責任意識,依法依規依標準系統謀劃食品安全工作,統籌安排各項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人員配備,建立健全企業食品安全責任體系,配齊配強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并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職責任務等;強化保障激勵,企業應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保障,制定可操作性的獎懲政策,完善獎懲機制,以獎懲倒逼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確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按照要求履行相應職責。
《手冊》對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總監、企業主要負責人等相關崗位人員資質和職責做了具體規定。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結合企業實際,細化制定《食品安全員守則》《食品安全總監職責》。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備以下管理能力:掌握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其他應具備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并對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等。
《手冊》對食品經營企業提出具體工作要求,要求做到日管控(食品安全員每日至少開展1次食品安全管控工作)、周排查(食品安全總監每周至少組織1次食品安全風險排查)、月調度(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聽取1次食品安全總監工作匯報。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實際,合理安排月調度時間。原則上可安排在本月月末或下個月第一個星期一),經企業主要負責人審簽確認后,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如企業的經營方式不允許按日、周、月方式劃分,各地、各經營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調整、細化制定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調度等相關表單,將日常檢查、定期排查和定期調度的要求落到實處,確保風險隱患始終在可防可控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