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合肥訊 安徽省蚌埠市一房地產開發商宣稱購買一樓贈送獨立的院子,而業主在實際交付時得知根本沒有院子,開發商的虛假宣傳行為被該市市場監管局處罰款190萬元。近日,該起案例獲評安徽市場監管系統競爭執法典型“十大典型案件”和“優秀大要案件”兩項大獎。
2021年8月,蚌埠消費者陳女士等45名業主向該市消保委、12315中心及信訪等部門舉報,反映開發商蚌埠市杭都房地產公司開發的石榴江淮院子小區在樓盤銷售中宣傳每棟樓的一樓都有獨立的院子,陳女士等業主在實際交付時,發現該小區的規劃圖上根本沒有院子。
業主投訴稱,該樓盤位于蚌埠市蚌山區貨場八路南側、虎山東路西側,地名辦核準名稱為“江淮府”,宣傳名稱為石榴江淮院子(以下簡稱江淮府), 從2019年1月對外銷售。該項目開發商為獲取競爭優勢,增加交易機會,在銷售中通過樣板房、沙盤、置業顧問口述、個人微信朋友圈宣傳等形式虛假宣傳一樓送獨立院落,致使業主認為一樓有院落。實際該小區項目一樓的規劃未有院落、未有綠籬圍合的封閉區域,且當事人無權處分小區內綠化用地。
開發商的虛假宣傳行為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該案違法經營額約1.43億元,涉案金額較高。蚌埠市市場監管局對此高度重視,組織精干力量進行查辦。
由于距開發商進行宣傳的時間已經比較久遠,房屋樣板房已拆除,當時的置業顧問均已離職,給蚌埠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取證帶來挑戰。執法人員通過不懈努力,多方尋訪核查,終于從開發商的微信公眾號、置業顧問與業主的微信聊天記錄,以及沙盤、宣傳飛機圖等方面獲取了關鍵證據。同時,為了準確定性,執法人員先后向蚌埠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發送《協查函》,并得到復函,證明了該房地產項目規劃方案無一樓業主專屬院落,綠化設計方案一樓外墻周邊無綠籬圍合的封閉區域,小區內綠化用地均為公共空間,開發企業無權處分,確定了當事人的違法事實。
據此,蚌埠市市場監管局認為,江淮府項目一樓的規劃未有院落、未有綠籬圍合的封閉區域,且開發商無權處分小區內綠化用地,為獲取競爭優勢,虛假宣傳江淮府一樓送獨立院落,欺騙、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2021年12月2日,蚌埠市市場監管局下達處罰決定書,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依法對當事人處罰款190萬元。

今年初,陳女士等40多名業主代表專程趕到蚌埠市市場監管局,送來一面“政治過硬、業務精湛、秉公執法、人民滿意”的錦旗,表達對市場監管部門的感謝和對一線執法人員工作的認可。
日前,陳女士告訴《中國消費者報》,杭都房地產公司已經同意業主辦理退房退款,并與業主簽訂了退房協議,銀行貸款產生的利息由開發商承擔。目前,陳女士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已退款到位,開發商正在辦理銀行貸款退費手續。(陶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