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胡少華 記者朱海)1月4日,記者從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獲悉,截至2022年底,江西省市場監管部門在行政執法中適用免罰清單6782件,免除罰款金額1.06億元;適用減輕處罰清單816件,減輕罰款金額1988萬元;適用從輕處罰清單543件,適用少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清單438件,其中不予采取行政強制措施381件,縮減行政強制措施范圍、時限57件。
2022年5月,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擴充升級印發《江西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版)》,將免罰事項由第一版的100項擴充升級為118項,通過實行“小過錯、及時改、不處罰”的做法,讓許多因一時無心之失或者非主觀故意違法的市場主體免于行政處罰,同時避免因被行政處罰留下不良信用記錄,為市場主體穩健增長、輕裝前行、安心經營吃了一顆“定心丸”。同年11月,該局出臺了《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領域從輕處罰清單、減輕處罰清單和少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清單(1.0版)》,梳理列出應當適用從輕處罰事項25項、適用減輕行政處罰事項10項、少用慎用行政強制措施事項25項,并對從輕減輕處罰、規范行政強制措施作出了細化量化的執行標準,彰顯了市場監管的執法特色,創新了注重實效的裁量規則,把握了執法目的可及性,體現了良法善治的法治目標。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法規處負責人告訴記者,“四張清單”與《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參照執行標準》共同構成江西省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的完整裁量體系,確保了江西省市場監管部門在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有細化量化的執法尺度。
接下來,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將全面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在法治軌道上助企紓困解難,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一方面,通過案卷評查、執法監督檢查等方式,督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規范實施,確保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另一方面,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勢變更以及執法實踐的反饋情況,適時組織對“四張清單”內容進行調整升級。同時,通過法治下基層、深入企業調研、對案件當事人回訪等形式,收集“四張清單”執行效果,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規范行政執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