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重慶市涪陵區“凡上瑜伽館”健身預約服務難以兌現,消費者劉女士要求退還健身服務費遭到拒絕。劉女士將該瑜伽館所屬的重慶凡上瑜伽健身有限公司訴至涪陵區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后委托涪陵區消委會開展“訴前調解”。經調解,該公司近日將剩余的健身服務費1441元退還給了劉女士。
2022年7月2日,消費者劉女士花2720元在該瑜伽館辦理了一張健身服務年卡。劉女士去健身消費10次后發現,在該瑜伽館小程序上預約健身服務時,該瑜伽館多次以預約人數不足為由取消課程。“凡上瑜伽公司”當時在涪陵區有3家門店,后來關閉了其中1家,其會員被分流到另外兩家,導致會員人數過于集中,會員經常無法在小程序上預約課程。既使預約成功,瑜伽館卻因會員人數太多,而無法提供健身服務。
劉女士要求“凡上瑜伽公司”退還健身服務費遭到拒絕。該公司稱,瑜伽館《會員須知》載明:會員所交納的費用(包括定金),不會因任何原因退費。
劉女士認為,瑜伽館《會員須知》約定的不退費條款,既不公平,也不合理,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22年11月9日,劉女士于將“凡上瑜伽公司”訴至涪陵區人民法院,訴請法院判處該公司退還健身服務費。
法院立案后,按照與涪陵區消委會建立的訴調對接機制,將案件委托給涪陵區消委會進行訴前調解。涪陵區消委會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工作人員開展調查,確認劉女士反映的問題屬實。調解過程中,涪陵區消委會指出,瑜伽館的《會員須知》屬于典型的格式條款,該條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屬于無效條款。瑜伽館不能為消費者提供合同約定的健身服務,就應解除合同,退還相應的健身服務費。
經多次調解,“凡上瑜伽館”近日將剩余課程的1441元健身服務費退還給了劉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