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源頭管理、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2月中旬以來,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打擊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或經營性拼裝、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規范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管理。
隨著新修訂的《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及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賦碼數字化綜合管理政策于2023年1月15日施行,福州城區內電動自行車銷量持續增加,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成為廣大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
福州市臺江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開展了專項執法整治行動。連日來,該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逐一上門排查。

福州市臺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認真檢查電動自行車產品標識情況。資料圖片
截至目前,臺江區市場監管局檢查了轄區內47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送達《政策告知書》47份,分發《消費提醒》等宣傳材料共95份,暫未發現經營者私自改裝、拼裝以及銷售無廠名廠址、未經強制性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
福州市晉安區市場監管局結合前期摸排情況,該局執法人員以電動自行車銷售集中區域為檢查重點,按照新國標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其中,晉安區鼓山市場監管所對轄區內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扣4輛涉嫌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立案2起。
福州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為了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應該通過合法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重點檢查所購買電動自行車實物與合格證上明示的產品外觀是否一致,查看整車編碼、電動機編碼、蓄電池的型號、種類和制造商等信息是否與合格證一致,并自覺抵制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如發現電動自行車質量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