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改善消費環境”的明確要求和“開展消費投訴信息公示”的系列部署,按照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要求和市場監管總局2023年工作要點,經地方探索試點和反復調研論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市場監督管理投訴信息公示暫行規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則》),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修改意見,并于7月15日前反饋市場監管總局。
《規則》明確和細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職責;擴大公示范圍,將投訴人撤回與雙方自行和解的投訴納入公示;豐富公示內容,細化被投訴人信息、投訴內容等;強化對經營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和涉企服務;增加不予公示情形,既鼓勵經營者與消費者先行和解,又避免制度被不正當濫用;完善內部審批程序,允許地方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審批權限,由地市級、區縣級或者派出機構審批;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探索,給地方創新預留空間;增加對公示工作的嚴格審核要求、配套監督和激勵等。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網站(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zfjcxb@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市場監督管理投訴信息公示暫行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8號,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郵編100820。請在信封注明“《市場監督管理投訴信息公示暫行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字樣。(鞠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