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2023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開展以來,為保護知識產權、規范市場秩序,福建省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加大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查處了一批商標侵權案件。7月28日,該局公布4起典型案例。
陳某某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12月24日,莆田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根據西天尾派出所移交的線索,依法對當事人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進行現場核查。經查,當事人在未經設立登記的情況下,自2022年12月起擅自在莆田市荔城區西天尾鎮從事鞋類商品銷售經營活動。按照已查清的涉案商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當事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經營額為6.6萬元。當事人除去銷售上述涉案假冒注冊商標鞋子以外,還有銷售莆田自主品牌鞋子。當事人銷售莆田自主品牌鞋子的經營額為3000元。因當事人無法提供經營賬目和相關證據,也沒有建賬,當事人的違法所得無法查清,故認定當事人無照經營的違法經營額為3000元。
陳某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鞋類商品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依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和《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莆田市市場監管局作出如下處罰:責令陳某某改正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責令陳某某立即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違法行為,沒收涉案物品,并處罰款19.9萬元。
林某某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10月27日,莆田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根據龍橋派出所移交的線索,依法對當事人林某某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事宜進行現場核查。經查,當事人在未經設立登記的情況下,自2022年10月份開始在莆田市城廂區龍橋街道從事鞋類商品銷售經營活動。當事人于2022年10月份從路邊一個鞋類商販處,購進假冒“VANS”注冊商標鞋子、假冒“adidas”注冊商標鞋子、假冒“NB”注冊商標鞋子、假冒“GUCCI”注冊商標鞋子等各類注冊商標鞋子200多雙。當事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經營額為3.896萬元。當事人除去銷售上述假冒注冊商標鞋子外,還銷售自主品牌鞋子商品。當事人銷售自主品牌鞋子的經營額為4000元。因當事人無法提供經營賬目和相關證據,也沒有建賬,當事人的違法所得無法查清,故認定當事人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額為4000元。
林某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鞋類商品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依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和《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莆田市市場監管局作出如下處罰:責令林某某改正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責令林某某立即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違法行為,沒收涉案物品,并處罰款14.7萬元。
羅某某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10月17日,莆田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依法對位于涵江區梧塘鎮當事人經營的鞋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10月上旬,在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情況下,開設鞋店從事鞋子等產品銷售經營活動,既銷售無標識產品,也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截至被查獲,當事人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違法經營額300元,違法所得無法查清。在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情況下,當事人在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的情況下,購進明知假冒鞋的標有“adidas”圖形注冊商標鞋88雙、標有“美國飛人喬丹”圖形注冊商標鞋底530雙,按銷售價計算累計經營額2.117萬元。
羅某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鞋類商品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依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和《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莆田市市場監管局作出如下處罰:責令羅某某改正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責令羅某某立即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違法行為,沒收涉案物品,并處罰款10.2萬元。
劉某某加工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2年7月12日,莆田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根據黃石派出所移交的線索,依法對位于劉某某經營的運動鞋加工廠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自2022年7月起,未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在莆田市荔城區黃石鎮開辦成品鞋加工廠,從事成品鞋的貼合經營。當事人為了牟利,在未獲得注冊商標所有人授權或委托加工的情況下,與他人簽訂加工合同,加工NIKE及圖商標運動鞋。截至2022年7月12日被查獲,當事人已加工標有“NIKE”及圖商標標識運動鞋272雙,合同交付銷售價每雙70元。因當事人沒有建賬,無法提供經營賬目,無照經營違法所得及違法經營額無法查清,按已查清侵權商品的加工合同價格及進價金額計算,當事人商標侵權違法經營額共計24680元。
劉某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依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和《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莆田市市場監管局作出如下處罰:責令劉某某改正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責令劉某某立即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違法行為,沒收涉案物品,并處罰款11.17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