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制定了《泉州市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安全合規指南》(以下簡稱《合規指南》),并于8月7日對外發布。
據了解,《合規指南》強調,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等從事經營活動,加強合規誠信自律,保證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主動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塑造行業良好形象。應當接受并配合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阻撓、干涉依法開展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及監督抽檢監測等工作。
《合規指南》對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備案時限作出要求,如在福建省注冊登記的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管理部門批準后30日內,向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備案;在福建省外注冊登記的,應當在福建省提供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服務之日起30日內將相關信息向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提供者設立從事網絡餐飲服務分支機構的,應當在設立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合規指南》指出,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等要求,履行平臺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并落實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及培訓教育制度、資質審查制度、信息公示制度、監測抽查制度、投訴處理制度、制止報告制度、信用評價制度、協助監管制度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針對信息公示,要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活動頁面公示其食品經營許可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將其公示信息變更情況報送平臺的,平臺應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核驗,完成更新公示。針對消費者投訴,要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對涉及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及時進行處理。針對協助監管,市場監管部門發現經營者有違法行為,依法要求平臺采取措施制止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予以配合。
《合規指南》要求,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積極履行制止餐飲浪費職責,建立完善外賣餐品描述、消費引導提示、配送安全管理等機制,探索建立對入網餐飲商家的正向激勵制度,指導入網餐飲商家在平臺頁面上標明產品詳細信息,不以營銷手段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探索在點餐界面進行網絡餐飲防范餐飲浪費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