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 浙江省諸暨市以提振消費信心,促進大宗商品消費為目標,成立該汽車放心消費聯盟,打造“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群眾參與”的汽車消費多元共治模式。據悉,今年前三季度,汽車放心消費聯盟共受理有關4S店投訴176起,和解176起。
今年8月,消費者周女士向諸暨市市場監管局陶朱市場監管所投訴稱,其于8月9日在一家汽車4S店購買了一輛新能源電動車,提車3天后發現車輛的電機出現間接性故障,要求退換車輛。受理投訴后,陶朱市場監管所展開調查,發現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屬實。汽車放心消費聯盟迅速加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后經協調,4S店同意退換車輛。消費者表示滿意。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汽車放心消費聯盟將該起投訴作為典型在聯盟成員單位微信群里進行告知提醒,積極宣傳落實《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據了解,今年前三季度,汽車放心消費聯盟共受理有關4S店投訴176起,和解176起,涉及22家汽車銷售單位。投訴的主要問題包括:新車質量問題,如汽車儀表盤顯示故障、發動機故障燈亮、天窗漏水,后備箱無法打開等;車輛質保期內故障的維修爭議問題;經多次維修故障仍未排除,維修效果達不到消費者的要求;商家不兌現承諾,如貸款押金未退還,預付購車定金未退等;4S店售后服務不到位,工作不夠細致,服務態度有待進一步改善。
汽車放心消費聯盟充分發揮協調溝通作用,會同陶朱市場監管所和眾多汽車銷售單位,積極踐行“楓橋經驗”在汽車消費投訴領域中的應用,做到“小事不出店、大事不出聯盟,矛盾不上交”,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在汽車消費中的實踐。(陳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