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雙11”到來,各大電商平臺推出優惠券、紅包、滿減、預售等活動吸引消費者下單購物,與此同時,商家也開展降價、秒殺、定金等促銷活動,令人眼花繚亂。11月2日,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警惕消費陷阱,理性理智消費。
建議消費者制定合理購物清單,按需購買,不要因“優惠”而購物,為“省錢”而湊單。特別是在直播帶貨模式下,面對主播營造的貨品稀缺、不買就虧的氛圍,消費者容易跟風沖動下單。
“雙11”期間,各種商品促銷力度大,商家會推出各種優惠活動,如滿減、折扣、贈品、預付定金等。但很多優惠的使用是受條件、方法所限制的,消費者要提前做功課,不僅要對比不同商品的價格和質量,還要充分調查、比較,了解各種優惠的限制條件,以規避消費陷阱和消費風險,選擇信譽度高、質量可靠、優惠的商品。
“雙11”期間,部分活動需要提供個人信息以完成購物流程,不法分子可能趁機竊取消費者個人信息。購物時,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對各種中獎、免單、貨到付款等信息仔細甄別,詳細了解活動規則,仔細閱讀電商平臺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相關隱私政策及條款,非必要不提供個人相關信息,尤其是身份證、銀行卡以及各類驗證碼等,如要提供,一定要向官方客服聯系求證。
收貨時先查看商品規格、型號、數量等與訂單是否一致后再簽收,消費者發現贈品有質量問題,亦可向商家索賠,并掌握好退換貨時限。
購物后要妥善保存相關聊天記錄、購物憑證,訂單信息、發票、支付信息、促銷截圖、頁面廣告宣傳等,以便在遇到質量問題或需要售后服務時能夠順利維權。一旦發生消費糾紛,要及時聯系商家或平臺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組織尋求幫助,依法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