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記者王文郁)12月1日,在《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第一天,記者來到位于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熱鬧路與奉天街交匯處的新嘉地生鮮超市華明小區店,對沈河區市場監管人員檢查超市落實更換“生鮮燈”情況進行現場采訪。
通過“生鮮燈”特殊的亮度、色溫、顯色,給產品提色、增亮使之顯得新鮮誘人,在“美顏”效果下甚至遮掩了食用農產品的缺陷,使一些變質產品看上去仍然新鮮,進而會誤導消費的選購。沈河區市場監管局前期通過印刷通告、發布微信公眾號和短視頻等多種形式向轄區經營者進行宣傳,要求經銷商戶及時更換“生鮮燈”。
沈河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流通科副科長張婉婉向記者介紹說,自11月中旬以來,該局組織11個市場監管所的監管人員對轄區各農貿市場、生鮮超市、肉類專賣店、水果店等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單位開展了禁用“生鮮燈”的專項整治行動,要求轄區內各銷售單位先行自查,發現有通過亮度、色溫、顯色等方式改變產品的外觀等感官性狀,有可能對消費者引起誤導的照明設施一律更換。

更換“生鮮燈”后的水果銷售區。王文郁/攝
新嘉地生鮮超市華明小區店店長孫艷楠對記者說,此前超市有一部分紅色燈和紫色燈,11月20日至22日前后,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的要求,已相繼在生鮮肉、果蔬等攤區更換了40余盞可返還商品本來顏色的燈。在今天的檢查中,該店發現同批次購買的白熾燈有個別發出淺色的光,將盡快找燈具銷售單位更換成純白色的白熾燈。
對于更換“生鮮燈”,正在超市購物的消費者魏先生對記者說:“換成白燈后比較自然,還原了產品的本色,購物比較放心!”
張婉婉說,《辦法》實施后,沈河區市場監管人員將持續加強監管,確保轄區內使用“生鮮燈”的經營者改到位、改徹底。對仍使用不符合規定照明設施的,將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