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西安訊(記者徐文智)12月1日上午9點左右,《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與市場監管人員一起來到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新北城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卜蜂蓮花新天地超市,走近這里的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攤位,實地查看百姓生活中常見的“生鮮燈”治理情況。
12月1日,《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攤位上懸掛的那一盞盞“鮮亮”的照明燈具,從這一天開始將依法“不得使用”。

執法人員在新北城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檢查《辦法》落實情況。徐文智/攝

執法人員在卜蜂蓮花新天地超市指導商家規范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場所照明燈具的使用。徐文智/攝
新北城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是西安北郊最大的農批市場,每天銷售豬肉500多頭。劉和平在市場銷售豬肉已經近10個年頭,11月下旬已經將店里的10盞“生鮮燈”全部更換成了符合規定的白色照明燈具。“花了1000元左右,專門購買了這種白色燈。”劉和平說,“這種白色燈不‘騙人’,不能作弊,肉是啥顏色照出來就是啥顏色,還原食品的本色,我們經營戶非常支持國家的新規定。”一位正在購買豬肉的阿姨看到記者,一邊點頭一邊不停地稱贊,“這樣肉買著也踏實”。
西安市未央區市場監管局漢城市場監管所副所長吉維剛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10月上旬開始對轄區內農批市場和超市等商戶進行《辦法》的宣貫,并動員商戶更換了符合新規定的照明燈具。“今天是新規實施第一天,通過檢查可以看到,各家商戶的‘生鮮燈’已經全部更換完畢,市場秩序良好規范。”吉維剛說。
上午10點30分左右,《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來到卜蜂蓮花新天地超市。店長康凱明表示,包括新天地店在內的西安市9家品牌店,在12月1日之前,已經對店內所有生鮮農副產品銷售攤位上方的燈具進行了更換。在超市豬肉銷售攤位,記者看到在明亮的白色燈光照射下,一塊塊豬肉呈現出自然的顏色。不遠處的水果銷售區,一盞盞燈具也投射出自然的白光,便于消費者選購。未央區市場監管局譚家市場監管所副所長張彤與同事丁曉麗正在認真查看今天豬肉的進銷貨憑證,并對“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禁用‘生鮮燈’提醒告知書”的宣傳張貼以及超市對員工的法規培訓情況進行了仔細詢問與檢查。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西安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辦法》頒布以來,針對禁用“生鮮燈”新規,該局市、區(縣)、基層監管所三級聯動,集中力量、多措并舉,緊鑼密鼓開展宣傳、提醒、排查和整治工作,引導銷售者自查自糾、及早更換,截至目前,已發放提醒告知書4041份,更換合規照明設施1020盞(套)。為保障新規落實落地,西安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宣傳整治過程中,耐心細致向銷售者做好溝通和解釋工作,幫助銷售者充分認識到使用“生鮮燈”的違法性,主動取消生鮮“濾鏡”,還原食品本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