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2月8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一起行政處罰案例。福州市房地產估價協會涉嫌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壟斷協議,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30萬元。
經查,2019年11月份,福州市房地產估價協會組織相關評估企業簽訂了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承諾函》。《承諾函》統一規定了福州地區(含六區、一市、六縣)房地產價格評估差額累進收費標準,并在收費標準基礎上,按評估類型設立不同的最低折扣率,且同時規定最低單價,固定了福州地區的抵押評估、招投標項目(含政府采購項目)評估、裝修評估、構筑物評估等類型的房地產評估服務收費價格。為進一步約束評估企業的市場報價行為,2020年8月,該協會又制定了《房地產評估項目招投標中評估費報價指引》,對評估企業在招投標中的應標行為進行了統一,并以業內通報、暫停服務、經濟處罰等手段約束了評估企業的價格競爭。2021年11月16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協會壟斷協議行為立案調查。

福州市房地產估價協會被罰30萬元。張文章/攝
據悉,《反壟斷法》于2008年8月1日施行,2022年進行修訂,修訂后的《反壟斷法》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修訂前的《反壟斷法》第二章第十六條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制止的壟斷行為”,2019年審議通過的《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禁止行業協會從事下列行為:(一)制定、發布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行業協會章程、規則、決定、通知、標準等;(二)召集、組織或者推動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協議、決議、紀要、備忘錄等;(三)其他組織本行業經營者達成或者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認為,福州市房地產估價協會構成了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壟斷協議行為,違反了修訂前的《反壟斷法》第十六條、《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10月16日,該局依據修訂前《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九條規定,決定對該協會作出如下處理決定: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