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1月10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外公布了在2023年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行動中查處的6起典型案例,其中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被處以罰款6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8日,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在執法檢查中發現,某教育科技公司在其微信小程序“某世紀研學”中宣傳“狀元伴學”等內容,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經查,當事人從事研學活動服務業務,在其微信小程序“某世紀研學”中發布北京某知名大學狀元伴學研學產品信息,信息中包括深度參觀體驗某知名大學、“狀元伴學:研學中與狀元結為伙伴,樹立榜樣,研學結束后提供線上伴學服務,狀元持續陪伴學生一個學期,幫助孩子養成學習習慣、掌握學習方法,解決孩子遇到的個性化問題”及人物信息和照片、“已售1274件”等內容。經核實,當事人既無法確保研學游學員均能夠走進某知名大學校園內,又無法提供其宣傳的“狀元伴學”中狀元的相關材料,也無法提供已售數量的證明材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屬于經營者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60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接到關于某醫療技術有限公司涉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相關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的舉報線索。經查,該公司于2012年開始在某醫院銷售醫療器械、耗材。2018年,該公司獲取醫院肺移植科需要制作宣傳片的消息后,為進一步鞏固公司在醫院的業務,該公司與某廣告公司簽訂了視頻制作合同,幫助該醫院制作了宣傳視頻,支付了制作費用2.4萬元,并將視頻交付該醫院用于宣傳使用,醫院方并未以任何形式支付該視頻的制作費用。該公司為謀取更多交易機會,代為某醫院科室制作宣傳視頻并支付費用的行為屬于變相商業賄賂。當事人因上述行為獲得的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當事人商業賄賂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做出罰款1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其他案例還有:某有限公司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某文化傳播公司商業賄賂案、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技術手段不正當競爭案、某酒業有限公司涉嫌商業詆毀的不正當競爭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