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溧陽:加強價格監管 保障消費者權益
2024-01-25 18:25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薛晶晶 陳蓉
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 春節將至,餐飲店未按規定明碼標價、以“時價”代替標價、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可能存在的價格違法情況成為了市場監管部門的重點“打擊目標”。
近日,來江蘇省溧陽市曹山旅游度假區旅游的王女士在上興鎮一農莊用餐,發現菜單上沒有價格。“看飯店不大,價格應該不貴,就點了一葷一素兩道菜和一瓶飲料,結賬時卻要支付218元?!蓖跖空f,她認為這一價格不合理,遂向店家索要小票,但小票上也只有總價,未標明每個菜品的單價。對此,王女士向溧陽市市場監管局上興分局求助。
執法人員通過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在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依據《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規定,執法人員責令店家立即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店家也認識到自己存在的問題,主動向王女士賠禮道歉。
溧陽市市場監管局提醒,經營者應自覺規范標價行為,加強價格管理,不得存在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低價高結、價外加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薛晶晶 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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