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太原訊(記者馮鐵飛)“五一”假期臨近,山西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毀約漲價、不履行價格承諾和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規范全省旅游市場。山西省各級消協組織向全社會發出消費警示,提醒經營者誠信經營,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了3家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民宿。大同市平城區驛亭民宿不履行價格承諾,以調價為由要求消費者退訂五一節假日期間已預定成功的訂單,涉嫌構成價格欺詐,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進行立案調查。
平城區歸格生活民宿不履行價格承諾,無正當理由不對消費者已經成功支付價款的訂單進行確認,且在退單后立即對同房型客房進行漲價,涉嫌構成價格欺詐,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進行立案調查。
平城區張小乖民宿無正當理由對消費者已經成功預訂的訂單進行退單;且未辦理住宿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未在公安機關進行備案,涉嫌違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部門已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另據舉報,飛豬等網絡平臺涉嫌在未與住宿業經營者簽約且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提價銷售大同市部分住宿業經營者的客房,造成同一房源在不同平臺有不同價格的情況,增加了大同市住宿業經營者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針對此情況,大同市市場監管部門已向飛豬平臺經營者發起詢問調查。
4月23日,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出《關于規范“五一”假期旅游市場價格秩序的通告》,要求全省旅游市場經營主體規范價格行為、依法合規經營、恪守法律底線、遵守商業道德。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對價格欺詐行為,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對哄抬價格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