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針對近期群眾來信反映關于檳榔及檳榔制品的消費問題,6月7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檳榔及檳榔制品不屬于食品,請謹慎購買。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指出,根據相關規定,檳榔未被批準為新食品原料,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檳榔及檳榔制品不屬于食品;檳榔及檳榔制品不得以任何語言文字、圖形、符號及其他方式標識或介紹為“食品”或“食用”;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識的檳榔及檳榔制品;電商平臺不得以食品名義展示、經營檳榔及檳榔制品,不得明示或暗示檳榔及檳榔制品可食用;食品經營區域內不得混放檳榔及檳榔制品;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食品經營者不向未成年人宣傳和銷售檳榔及檳榔制品。
此前,福州中小學校園周邊曾出現售賣檳榔的現象。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護學生們健康成長,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聯合鼓樓區人民法院,赴福州市融僑小學共同開展“向檳榔說不,為健康護航”普法活動。活動中,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的工作人員從專業角度出發,給同學們普及了檳榔的概念、種類及其危害。詳細的調查數據和形象的圖文,給同學們帶來了一堂生動的教育課。

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開展“向檳榔說不,為健康護航”普法活動。資料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