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朱廣博 記者顧艷偉)水泥每袋“悄悄”漲價1元,老客戶遇到新價格卻不知情!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靈山縣市場監管局調解,經營者退回消費者購買水泥的差價120元。
7月3日,靈山縣消費者鐘先生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投訴,稱其在該縣舊州鎮崗進建材店購買水泥,店家未提前告知漲價,存在亂收費行為,希望市場監管部門幫忙“討回”差價。
鐘先生稱其在崗進建材店購買了120袋水泥,此前在該店購買過兩次,單價均為22元/袋。這一次,鐘先生和往常一樣拿到取貨單直接按照單據上的結算金額掃碼付款,當場支付了2760元。之后,鐘先生核對發現,此次購買的水泥單價為23元/袋,單價比往常多了1元,足足多了120元的差價,而店家未提前告知水泥漲價的消息。
7月4日,靈山縣市場監管局舊州市場監管所收到投訴工單后,組織工作人員前往崗進建材店核查。工作人員現場發現,店內銷售的水泥未公示價格,經詢問店內負責人,對方解釋稱該店銷售的水泥單價原本為22元/袋,從今年6月開始,供應商通知漲價,平均每袋漲了1.5元。該負責人現場向工作人員展示了供應商的漲價通知。
市場監管人員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建材店有義務提前告知消費者有關水泥已漲價的消息,由消費者決定是否與其交易。
當天,工作人員組織雙方進行現場調解,經營者當場退回消費者鐘先生購買水泥的差價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