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7月23日,福建省藥監局正式對外發布《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以“對監管對象精準畫像、對監管資源精準配置、對違法主體精準懲治、對信用風險精準防控”為目標,對福建省藥品安全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工作做出具體規定。
《辦法》采用量化評分與定性判定相結合的分類模式,綜合企業監督檢查、產品質量、違法違規、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等信息對企業進行評分,根據分值高低將企業信用風險類別分為A、B、C、D四類。并將分類結果作為監管資源配置的參考,實施差異化的監管措施,把有限的監管力量精準分配在重要風險點、關鍵節點,提高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行為的干擾。
在信用風險分類評定的周期上,《辦法》采取一年一評與日常評定相結合的方式,使監管人員可通過分類結果及時掌握行業近期及中期信用風險狀態,采取風險會商,研判行業信用風險,努力讓監管跑在風險前面。
《辦法》發揮大數據支撐作用,實現資源整合和數據共享,開展藥品安全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系統開發建設,通過與相關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實現藥品安全信用風險信息自動歸集、分類結果自動評定、風險預警自動推送,打造藥品監管智慧中樞。
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除應用于檢查頻次配置、企業風險評估外,《辦法》還創新性地將其作為行政處罰裁量參考情節。同時,為推動企業自覺落實主體責任,年度分類結果及扣分情況將對被評定企業開放查詢,引導企業對標自查、對標改正、對標完善,實現共治監管。
下一步,福建省藥監局將強化《辦法》實施的效果跟蹤和意見收集,不斷完善分類監管體系,使藥品監管更加科學精準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