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吳健梅 記者張文章)為規范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銷售行為,推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走深走實,自今年3月份起,福建省龍巖市連城縣市場監管局在全縣范圍內持續開展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銷售管理“清方”行動專項檢查工作。截至8月上旬,共檢查藥品零售企業52家次,對未按照規定陳列、養護藥品的6家藥品零售企業責令立即改正,對相關藥店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為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7份。
連城縣市場監管局把規范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銷售行為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抓緊抓實抓細,一方面制定專項行動檢查計劃,細化整治任務;一方面組織藥店開展自查自糾,同時還廣泛宣傳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和安全用藥知識,提高群眾對私自選用、購買處方藥和濫用處方藥危害的認識,進一步增強合理用藥、安全用藥意識。
此次檢查行動,執法人員以藥品零售企業為檢查對象,強化處方藥憑處方銷售的監管,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未經執業藥師審核或未憑處方銷售調配銷售處方藥、未按照規定保留處方、存在網絡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行為;強化處方藥進銷存的監管,重點檢查藥品采購、儲存、陳列、銷售、養護等環節,檢查企業是否存在處方藥開架自選、以搭售、買贈等方式贈送處方藥或者甲類非處方藥;強化處方箋使用留存的監管,重點檢查處方箋的格式、開具是否符合《處方管理辦法》的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擅自印制空白處方、違規自行開具處方、嚴禁使用白條、便條等非正規處方調配銷售處方藥。
下一步,連城縣市場監管局將持續深化“清方”行動監督檢查,把規范處方藥銷售行為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抓緊抓實抓細,進一步強化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品監管力度,突出問題整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堅決守住藥品安全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