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記者王文郁)為規范月餅、蔬菜糧油、涉旅服務等重點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行為,營造誠信、祥和的節日消費環境,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日前向全省有關經營者發出關于規范中秋、國慶節日期間民生領域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賓館民宿、道路客運、餐飲飯店、停車場站、景區景點、旅行社、出行平臺和電商平臺等領域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守法誠信經營,不得利用不正當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告誡書中要求經營者在線上線下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根據商品和服務、行業、區域等特點,詳細標明商品和服務的名稱、單價、計價單位(規格)、計費方式、服務內容、免費優惠范圍等信息,并做到標識醒目、真實準確、貨簽對位、線上線下同步一致。要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景區景點、出租車、停車場、道路收費站等領域經營者,要求嚴格執行規定的價費標準和優惠政策,不得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分解項目收費、重復收費、擴大范圍收費、擅自改變計價(費)方式收費、不落實優惠政策;對實行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的相關經營者,要增強社會責任意識,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穩定。
市場監管部門還提醒準備在“雙節”期間采取贈送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當標明贈品的品名和數量,贈品標示價格或價值的,應當標示贈品在同一經營場所當前銷售價格;實行先消費后結算方式提供服務的,除進行明碼標價外,還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列明所消費的服務項目、價格以及總收費金額等信息。
“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實施價格欺詐行為。”遼寧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暢通12315等投訴舉報渠道,加大巡查檢查力度,依法依規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等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違法案件將予以公開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