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中國人民銀行12月27日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4)》(以下簡稱報告)以專題形式公布了最新銀行機構評級情況。報告稱,從評級結果來看,我國銀行機構整體經營穩健,風險總體可控。
據了解,央行評級結果按風險由低到高劃分為11級,分別為1至10級和D級,D級表示機構已倒閉、被接管或撤銷。其中,評級結果8到D級表示機構處于風險較高狀態。
報告顯示,此次有3936家參評銀行,包含24家主要銀行及3912家中小銀行。其中,1至7級的銀行有3579家,資產占全部參評銀行總資產的98.22%。評級結果處于“綠區”(1至5級)的銀行1979家,資產規模占比93.88%;“黃區”(6至7級)銀行1600家,資產規模占比4.34%;“紅區”(8至D級)銀行357家,資產規模占比1.78%。
分機構類型看,大型銀行評級結果較好,部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存在一定風險。24家主要銀行評級結果均處于綠區,銀行資產規模占全部參評銀行的73.78%,是金融體系穩定的壓艙石。中小銀行中,外資銀行、民營及直銷銀行的評級結果較好,分別有95%、81%的機構分布于“綠區”,且無“紅區”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的評級結果次之,有68%的銀行分布于“綠區”,但也有11%的機構為“紅區”銀行;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紅區”銀行數量占“紅區”銀行比重較高,但資產規模占參評銀行的比例不足1%。
報告指出,對于“紅區”機構,中國人民銀行采取“一對一”通報、約談高管、下發風險提示函和評級意見書等多種早期糾正措施,引導金融機構通過自我修復化解風險,增強金融機構風險防控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目前,已有19個試點省份開展硬約束早期糾正試點工作。對試點地區新增的“紅區”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及時部署啟動相關工作,密切協同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推動限期化險,防止風險淤積。對于非“紅區”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按照“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原則,開展預警工作,及時發現異常指標和苗頭性風險,采取風險提示、約談高管等措施促使大部分銀行異常指標回歸至行業正常水平。
央行表示,基于評級結果,將開展分類分段管理,強化硬約束早期糾正。同時,充分運用評級結果,提升銀行機構風險監測評估水平,引導金融機構審慎、穩健經營。央行也會與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部門等共享評級結果,加強聯動,提升監管有效性和協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