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 電動自行車因方便快捷成為很多人出行的交通工具,但一些銷售、維修門店往往以“可以拼改裝”“升級‘小電驢’”為賣點來吸引消費者。然而,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電池等行為不僅可能導致火災風險增加、帶來更多交通事故,還涉嫌違法犯罪。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紀委區監委和交警大隊依法對杭州某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經營場所及倉庫進行檢查,發現其在售的某品牌電動自行車涉嫌存在非法加裝改裝行為,執法人員立即對相關電動自行車進行查封,并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檢測結果顯示,該涉案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蓄電池防篡改項目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進一步調查發現,當事人從2024年8月至案發時止,已銷售電動自行車171臺(開具了銷售發票),銷售貨值18萬余元。
當事人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存在整車質量、蓄電池防篡改等嚴重質量安全問題,且蓄電池防篡改間隙過大,影響車身穩定性,安全隱患較大,其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記者獲悉,自2024年以來,蕭山區市場監管局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查辦了一批相關違法行為,共辦理各類電動車違法案件49件,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