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孟剛)1月19日,北京市商務局發布《北京市關于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明確了補貼范圍和標準,在京個人消費者購買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的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3類數碼產品,可享受購新補貼。每人每類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比例為減去生產、流通環節及移動運營商所有優惠后最終銷售價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過500元。
在補貼方式、領取和使用流程方面,《實施細則》規定,在北京市領取補貼資格的個人消費者,本人通過政策參與企業購買符合補貼適用品類商品時,于訂單支付環節享受立減補貼,線上線下消費享受同等補貼力度。享受補貼商品需拆包激活后交付。個人消費者須通過“京通”小程序實名認證,領取北京市手機、平板(含學習機)、智能手表(手環)等數碼產品補貼資格;已在其他省、市領用過同類商品補貼的消費者,無法在本市領取補貼資格。消費者可按需領用單獨品類補貼資格,補貼資格使用后自動失效,如補貼資格申領后在政策實施期間未使用的,自動失效。
《實施細則》明確,個人消費者領取補貼資格后,在北京市政策參與企業范圍內任選銷售企業的線上商城或線下門店消費使用,每類商品補貼資格在政策實施期間僅可領取并使用一次。補貼資格經商品購買渠道的資格認證系統綁定后,于訂單支付環節使用。
據悉,《實施細則》有效期至補貼資金使用完畢截止。商務部門同時提醒消費者,為確保國家補貼資金的安全,消費者購買補貼產品后,需要配合完成信息采集和產品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