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場監管局出臺《漳州市企業首席質量官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完善企業質量治理體系,提升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首席質量官作為企業質量戰略的制定者、質量策劃的主導者和質量文化的創建者,在企業質量管理中發揮著關鍵作用。設立首席質量官不僅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整合內部資源、形成質量戰略規劃的有效舉措,有助于確保產品和服務質量安全,推動企業追求卓越,增強質量核心競爭力。
《辦法》共十六條,對首席質量官的任職條件、部門職責、職責權限、教育培訓、激勵措施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定。《辦法》明確,首席質量官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聘任,落實企業主體質量責任,對企業質量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在任職條件方面,《辦法》要求首席質量官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誠實守信、敢于負責,熟悉質量、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同時,根據企業規模對學歷和工作經歷作出了相應規定,大型及中型企業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質量工作經歷;小微企業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3年以上質量工作經歷;需經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首席質量官任職培訓并符合要求。
《辦法》詳細規定了首席質量官的六大職責,包括組織制定企業質量發展戰略、年度質量工作計劃和質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并實施先進質量管理體系和管理方法;組織實施質量改進、質量攻關等群眾性質量活動;實施質量成本管理,加強質量統計分析;開展質量教育培訓;建設企業質量文化。
漳州市市場監管局表示,為推動《辦法》的有效實施,將通過多種渠道宣傳《辦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提高企業對首席質量官制度的認知度和認同感;組織開展首席質量官任職培訓和繼續教育,通過舉辦現場觀摩會、經驗交流會、質量攻關成果展示、首席質量官論壇等,提升首席質量官的專業素質和履職能力;建立首席質量官人才庫,加強對首席質量官的管理和服務;對實行首席質量官制度的企業,在組織各級質量獎評審時將其作為質量績效予以重點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