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今年以來,福建省閩侯縣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為發揮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7月7日,該局公布2起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典型案例。
4月19日,閩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位于城鄉接合部的福州金柏匯食品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的成品冷藏庫內庫存100只無標簽脆皮烤鴨待售。經查,當事人于2025年2月27日共生產100只脆皮烤鴨(2.4斤/只),在未標注食品標簽的情況下進入成品冷藏庫,擬以預包裝食品(價格:11元/只)售給福建南平市延平區南京烤鴨店。當事人生產銷售無標簽預包裝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閩侯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涉案脆皮烤鴨100只,并處以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3月12日,閩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線索對位于農村地區的閩侯縣南通大通福超市進行檢查。經查,該超市以微信網購形式于2024年12月17日貨到付款采購120瓶牛欄山陳釀酒,快遞送貨上門。上述牛欄山陳釀酒,經商標權利人受委托人福州犇牛酒業有限公司辨認和鑒定,系侵犯其注冊證號為第866912號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經協查涉案牛欄山陳釀酒來源不明。涉案牛欄山陳釀酒違法經營額為1800元。閩侯縣南通大通福超市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牛欄山陳釀酒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閩侯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責令該超市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涉案牛欄山陳釀酒并處以罰沒款1564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