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記者薛晶晶)近日,樂高樂園酒店規定16時入住11時前退房,若想12時入住或者15時退房均另外支付699元。此舉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吐槽:“這個規定太不方便了。”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對此表示,如此服務不可取,應加強服務的柔性化,提升服務口碑。
據了解,樂高樂園酒店在其官方預定小程序上載明,入住時間為每日16:00,退房時間為每日11:00。記者致電酒店求證,對方表示:“目前酒店的入住和退房時間確實是這樣,提前入住或延遲退房需要根據酒店房間當天的預定情況,并涉及額外費用。對于行李物品,酒店提供免費寄存服務,不影響入園游玩。”

樂高樂園酒店預定頁面。網頁截圖
江蘇省消保委表示,目前,大多數酒店入住時間12時,若有空房,酒店方也會允許免費提前入住,退房時間一般也是12時,有不少酒店可延遲至14時退房。不過,這只是行業內的慣例,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直接規定酒店的入住和退房時間。根據《價格法》規定,酒店作為經營者須明碼標價,若酒店僅在預定頁面用小字模糊標注或者未在第三方平臺同步規定,則可能違反“明碼標價”的法律規定。
針對住酒店要“晚來早走”的情況,江蘇省消保委認為,從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來看,酒店雖然有權根據實際運營需求規定入住、退房以及額外收費的標準,但必須在消費者預定時充分提示,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盡管法律法規沒有相關的規定,但過度限制時間和增加額外的費用可能打破消費者的合理期待,降低消費者的體驗感。
江蘇省消保委建議,經營者在設定酒店入住、退房時間時充分考慮消費者的行程時間,避免過分壓縮時間導致消費者的不便;在設置額外收費標準時可設定階梯式收費標準,按延遲的小時進行收費,加強收費靈活性;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提供休息區等臨時接待區,對提前到達或者不方便及時離店的消費者提供暫時休息的地方,加強服務的柔性化,提升服務口碑。
同時,江蘇省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預定酒店時多留意有關規定,不能確定相關規定時及時電話聯系酒店,避免“到店才知情”;有特殊需求提前與酒店方溝通,在提前入住或者延遲退房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可以詢問能否適當調整額外付費的價格。此外,可對比其他酒店,選擇更適合自己的居住方案;對于主題酒店,消費者可能更注重主題體驗感而忽視酒店的規則細節,若認為酒店規則明顯嚴苛,可以優先選擇其他酒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