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貫徹落實國家促消費、惠民生政策,進一步規范開展福建省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活動,防范打擊各類騙補套補等違法行為,7月16日,福建省商務局、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關于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提醒告誡書,提醒全省各參與活動的經營主體要遵規守法,不得套補騙補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提醒告誡書要求,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的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建省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樹立依法誠信經營和公平合法交易意識。不得虛假空刷套補、提價返款套補、惡意串通騙補等行為;不得以“退貨不退補”“一機多賣”等手段套取補貼;不得虛開發票,不得轉讓、轉借發票。
參與商家要確保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違反售后規定。參與商家嚴格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銷售產品須符合相關規定和相應國家質量標準,嚴禁銷售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明、無生產者信息等的“三無”產品。參與活動的商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以及偽造冒用能效水效標識等行為;對消費者置換的新品,須依法履行“三包”承諾,完善售后服務機制;對應報廢的舊品應依法依規報廢處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場。
參與商家要誠實守信,不得價格欺詐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按規定做好參加活動商品的明碼標價工作,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通過“先漲價后補貼”等方式誤導消費者,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福建各地各有關部門將加大對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力度,一經發現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商家參與活動資格,并追繳補貼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