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9月1日,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規范中秋月餅價格和過度包裝的提醒告誡書,提醒各月餅生產銷售經營主體提高守法經營意識,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推動月餅等節日食品回歸大眾消費品屬性、回歸傳統文化本源。
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提醒相關經營主體,要自覺遵守《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落實經營主體責任,依法誠信經營,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嚴禁價格欺詐、虛假促銷虛假折扣等行為,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公示價格信息。
生產、銷售月餅時應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23350—2021)及第1號、2號修改單的要求,包裝層數不得超過三層,不得與其他產品混裝,不得使用貴重金屬和紅木材料包裝,包裝空隙率和包裝成本要符合標準要求,鼓勵使用綠色環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裝。
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從事盒裝月餅銷售活動,按照上述規定執行,不得通過拆分訂單、虛增商品數量等方式,進行混合銷售、虛標商品售價。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完善交易規則,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盒裝月餅銷售活動監督,督促平臺內經營者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食品安全、限制過度包裝等強制性標準,對違反相關強制性標準的平臺內經營者,禁止在電子商務平臺內從事月餅銷售活動。
行業組織應積極推動行業自律,月餅餡料中不得使用魚翅等野生保護動物食材,倡導不使用燕窩等名貴珍稀食材,鼓勵簡約、綠色包裝,引導經營者合理定價,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要求,各月餅生產經營主體應按照提醒告誡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月餅生產企業、高端酒店飯店、大型商超及電商平臺等重點場所的監督檢查,對生產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月餅明碼標價、虛假促銷虛假折扣、過度包裝等實行重點監管。
對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且經本次提醒告誡后仍未整改的,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將依法嚴肅查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將予以公開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