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最高人民法院9月10日發布5起反壟斷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領作用,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此次發布的5起典型案例,涉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固定商品價格及分割銷售市場的橫向壟斷行為以及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壟斷行為等重要法律問題,涵蓋交通、建材、原料藥、化工等民生行業。其中,“共享電單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水泥協會橫向壟斷協議”反壟斷行政處罰案、“原料藥樟腦橫向壟斷協議”反壟斷行政處罰案、“混凝土企業”橫向壟斷協議案均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與百姓的出行成本、用藥成本、住房成本等息息相關。人民法院依法堅決制止壟斷行為,并對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給予相應賠償,不僅捍衛了市場公平,更守護了百姓的切身利益,彰顯反壟斷司法服務保障基本民生的鮮明立場,為規范民生領域市場競爭樹立了法治標桿。
“水泥協會橫向壟斷協議”反壟斷行政處罰案,明確了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壟斷行為的認定標準,劃定行業協會行為邊界,規范行業協會依法開展行業指導和服務。“混凝土企業”橫向壟斷協議案,明確了橫向壟斷協議中受害人損失推定與損失計算規則,減輕了橫向壟斷協議糾紛中原告的舉證負擔和證明難度。“甲醛銷售市場”橫向壟斷協議案,明確了達成并實施橫向壟斷協議的認定標準,便于人民法院精準識別橫向壟斷協議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水泥協會橫向壟斷協議”反壟斷行政處罰案和“原料藥樟腦橫向壟斷協議”反壟斷行政處罰案均是人民法院對地方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反壟斷處罰決定以及市場監管總局的復議決定進行司法審查,體現了反壟斷司法對行政執法的依法監督和支持,確保執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無論是行政執法還是司法裁判,最終目標具有高度一致性,即規范市場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