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黃曉宇 記者 劉浩)1月1日,《上海市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臨時備案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據悉,《辦法》從引導和鼓勵小型餐飲持續健康發展的角度,為從業人員提供穩定的政策預期,支持經營者改善經營條件,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和體驗。
據介紹,小型餐飲實行臨時備案管理制度對滿足群眾生活需求、有效引導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改善經營條件,保證食品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是上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成果。為進一步發揮該制度的作用,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著手修訂原管理辦法。
記者了解到,修訂后的《辦法》共27條,主要體現了三方面亮點:一是堅持“兩條腿”走路,循序漸進改革。一方面,《辦法》延續和完善原有臨時備案制度,包括延續不禁止經臨時備案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及保持“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臨時備案有效期為1年,延續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的規定;另一方面,《辦法》打破監管數據之間的信息壁壘,增設了“一網通辦”的相關規定。從民眾角度,讓臨時備案申請者能夠及時、方便地獲取更好地公共服務;從政府部門角度,逐步實現小型餐飲臨時備案登記系統和其他證照登記系統之間的數據共享,提高政府部門辦事的協同性和便利度。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推動政策突破。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鼓勵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水平,《辦法》規定小型餐飲提供者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同時符合因房屋屬性原因辦理臨時備案、在臨時備案期間連續兩年未被行政處罰及周邊居民沒有反對意見等3個條件的,區政府可以決定減少申請人關于場所可用于經營的證明材料。一方面,從頂層制度設計層面賦予各區在營業執照辦理規定上的裁量權,允許各區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政策探索。另一方面,從制度可操作性上,各區可實事求是地根據本區特點,在遵循“居改非”準入標準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土地綜合利用、商業設施完善、用途管制、小型餐飲特點等因素,拓寬小型餐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渠道,讓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感受到有溫度的監管。
三是創新監管思路和手段,守住安全底線,形成社會共享共治工作格局。一方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小型餐飲退出機制,將已備案小型餐飲監管與社會共治、網格化管理等綜合治理相結合,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置問題。另一方面強調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義務。《辦法》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增設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義務的條款。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建立檢查監控制度,并履行制止、報告和停止提供服務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