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貴陽訊(記者 劉文新)記者近日從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由貴州省人大制定的《貴州省電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2020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是貴州省第一部針對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其中關于住宅半數以上業主同意即可申請加裝電梯的規定引人注目。《條例》還規定,新建4層及以上的商品房、保障房應當安裝電梯。
據介紹,近年來,貴州省在用電梯年均增長率達24.08%,在用電梯數量接近10萬臺,其中使用10年以上的老舊電梯8109臺。為了有效解決電梯安全管理中遇到的老舊電梯更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審核時限不明確、住宅電梯管理矛盾突出等問題,貴州省制定了《條例》,對電梯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救援、電梯的使用、維保單位和管理責任、住宅電梯使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條例》規定了電梯整機質量保證期從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得低于2年;對新建住宅安裝電梯、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公眾聚集場所的電梯,供電系統未設置雙回路供電的,要求配置備用電源或者安裝電梯應急平層裝置,安裝電梯視頻運行監控系統;電梯使用單位要在電梯轎廂內張貼應急救援標識,電梯轎廂和井道內應保證通信信號覆蓋。
《條例》鼓勵采用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手段,提高電梯服務和管理水平,建立安全追溯體系。《條例》要求設立固定電話作為電梯應急救援電話,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或者事故通知后,主城區抵達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其他區域不得超過1小時,對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用于公共服務的電梯應保證其長期開通運行。
對于住宅電梯,《條例》規定電梯使用單位在電梯轎廂內張貼廣告、播放商業廣告應當征得業主同意;新建4層及以上的商品房、保障房應當安裝電梯,新建12層以上住宅每單元設置電梯不得少于2臺,其中應當設置1臺能使用醫用擔架車的電梯;明確既有住宅經1/2以上的業主同意即可提出申請加裝電梯;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支持和資金補助,相關部門應簡化程序,實行一窗受理,集成辦理;可通過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宅公積金等多渠道籌措資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