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徐強華 李敏 記者 張文章)4月中旬,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辦結了一起"高于政府定價收取電費"價格違法案件。思明轄區某商業區管理公司因高于政府定價收取電費,被責令將多收的15萬余元電費退還商戶,并被罰款7.6萬元。
2019年底,思明區筼筜市場監管所接連接到舉報反映"某商業區向租戶收取1.5元/度電費,存在亂收費行為,要求查處"。執法人員敏銳地意識到,這很可能是一起典型的高于政府定價亂收費的價格違法案件。為了更真實掌握情況、更全面固定證據、更規范查處程序,筼筜市場監管所第一時間提前踩點走訪商戶,在現場檢查時請求美亞柏科公司協助利用技術手段固定電子證據,最終將違法事實予以妥善固定,有力保障了該起案件的順利查處。
經過調查,思明轄區某商業區的管理公司因為法律意識淡薄、欠缺運營經驗等原因,為了將公攤部分水、電及代收人工費用等簡單核算,遂將該部分費用攤至電費里,經過與商戶的協商,約定以"1.5元/度"的價格收取。執法人員指出,商業用電屬政府定價,電費單價應以每月供電公司結算為準,大約在0.7元/度上下浮動,雖然事先有約定,高于政府定價收取電費的價格是明確違法的,該部分合約條款應為無效。
經過執法人員的教育宣傳,違法企業認錯認罰,主動將核算的多收電費15萬余元逐一退還商戶,并依法依規調整收費標準,根據行政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以及價格法規對于從輕處罰的相關規定,思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涉事主體處以違法所得0.5倍即人民幣7.6萬元的處罰。
據了解,一些綜合體、商業區物業管理方在制定入場費、物業費、管理費等各種名目費用時占絕對的優勢地位,經營戶往往為了保住租賃店面、減少遷店成本,對物業方的不合理收費行為敢怒不敢言,助長了該類價格違法行為。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在查處這起高于政府定價收取電費價格違法案后,舉一反三,立即組織對轄區內的商圈展開排查,規范價格違法行為,推進企業復工復產。針對代收水電費不規范的現象,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組織商圈的物業管理方進行教育培訓,指導其在代收水電費時務必遵守法律法規,嚴禁高于政府定價亂收費;結合"新冠疫情復工復產"推進工作,主動上門幫扶轄區經營戶,為其提供業務咨詢、法律宣講、協調解決實際經營困難等多種服務,以優質營商服務切實推進復工復產有序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