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聶國春)近日,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違規查詢征信等問題被罰347.5萬元(詳見本報2020年7月7日3版報道《廈門國際銀行違規查征信被重罰》),15名高管亦同時受罰。記者了解到,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此次受罰人數如此之多,在于其違規查詢征信行為涉及西城支行、中關村支行、亞運村支行等多個分支機構,違規時間較長,違規查詢次數較多。
記者查詢發現,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目前有13家支行,也就是說,有二成以上的支行涉案。據了解,除了違反征信信息查詢規定,該行多個分支機構未按規定立即停止被調離工作人員的個人征信系統查詢權限。某銀行零售業務相關負責人透露,征信查詢一般應在銀行的征信查詢前置系統中進行。首先,由業務經辦人(客戶經理)發起查詢申請,錄入被查詢信息主體信息、查詢原因,上傳客戶的貸款申請書、征信查詢授權書等相關資料;其后,客戶經理所在部門的領導對此申請進行審批,檢查資料是否齊備、是否合規等,如無異議,將查詢申請提交下一環節;最后,分行的征信報告查詢員對申請進行復核,如無問題,完成報告的查詢,如對申請材料存在異議,則否決查詢申請,由發起人補足資料后重新提起查詢申請。“從目前公布的處罰信息來看,多個支行出現違規查詢問題,表明該行在征信內控管理方面存在系統性漏洞。”這位人士評價說。
記者了解到,為了加強監管,現在央行對每個賬戶每次或一段時間內的查詢數量是有限制的,超過上限就會被監控追查。盡管如此,征信查詢違規的情況也一直都存在,近來相關投訴事件甚至呈現明顯增多之勢。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指出,對于違規查詢征信行為要“零容忍”。情節輕微的,予以行政處罰;給受害方造成損害的,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并賠禮道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什么是情節嚴重呢?我認為查詢次數過多、以盈利為目的、社會影響惡劣等情形可以納入。”劉俊海說。
針對此次處罰情況,記者向廈門國際銀行發去采訪函。截至發稿,尚沒有收到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