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聶國春)央行日前發布消息稱,為平穩推動資管新規實施和資管業務規范轉型,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2018年4月27日,《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發,百萬億元資管業務迎來巨變。按照原定安排,過渡期大限為2020年底。不過,因存量資產規模較大、各家機構處置進度不一、疊加疫情影響導致處置困難加大,業內有關延長過渡期的的討論在今年持續升溫。
據普益標準調研統計,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全市場銀行機構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進度為53.82%,較上季度環比上升2.43個百分點。其中全國性銀行(包括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凈值化轉型進度為54.28%,較上季度環比上升1.82個百分點;城商行凈值化轉型進度為54.87%,較上季度環比上升4.18個百分點;農村金融機構凈值化轉型進度為42.04%,較上季度環比增長6.33個百分點。從數據上可以看出,各類銀行機構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壓力較大。
對此,央行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適當延長過渡期,是從疫情常態化防控出發,做好“六穩”和“六保”工作的具體舉措,有利于推動資管存量業務整改平穩進行,也為金融機構培育規范的資管產品提供寬松環境。過渡期適當延長,能夠為資管機構進一步提升新產品投研和創新能力、加強投資者教育和長期資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環境和條件,有利于支持資管產品加大對各類合規資產的配置力度。
那么,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1年的主要考慮是什么?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一是統籌穩增長與防風險的平衡。延長過渡期1年,更多期限較長的存量資產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資產集中處置對金融機構帶來的壓力。二是過渡期也不宜延長過多。過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確保資管業務順利轉型,實現老產品向新產品的平穩過渡。將過渡期延長1年,可以鼓勵金融機構“跳起來摘桃子”,在對沖疫情影響的同時推動金融機構早整改、早轉型。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過渡期延長1年,能夠較好地統籌存量業務整改和創新業務發展的關系,通過資管業務的轉型升級,帶動存量資產的規范整改。
央行方面表示,延長過渡期不涉及資管業務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也不意味著資管業務改革方向出現變化。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門將認真督促金融機構做好過渡期規范整改工作,推動資管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