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區別于美容院的多肽凍干粉,我們家是I-U2000,適合日常使用,不與任何護膚品牌沖突,促進皮膚更好吸收。”
“可淡化色斑清理色素、有效減脂的果凍,有顏有料顆顆精選。”
在微信朋友圈售賣護膚品、減肥產品、首飾飾品的人不在少數,精美的圖片配上有吸引力的文字,自然而然會吸引愛美人士的目光。
近年來,微商發展速度很快,人們對其認知度也普遍提高。然而大量微商涌現的背后,也暴露出朋友圈造假、“三無”產品等問題,讓人們對微商產品的質量和安全產生質疑。
朋友圈話術有“講究”
所謂的微商,就是指通過微信這個渠道進行商品或服務的展示、銷售,同時也指所有從事這個行業的從業者。據微谷中國對外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微商從業者人數達到3000萬人。
微商這一新興行業隨著移動互聯網和微信平臺的快速發展而誕生,開始主要以代購、非標準產品的分享購買為主要形態,微商的層級代理體制發展完善后,開始有更多品類進入行業。中國電子商會微商專委會發布的《2016—2020年中國微商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報告》數據顯示,目前,美妝、針織、母嬰、大健康、農特占據著微商主要市場份額。
目前,微商的操作模式主要分為微信商城,如有贊、微信小店等;另一種主要是在朋友圈進行產品的展示和銷售,也稱為“朋友圈微商”,是微商行業中最主流、占比最高的一個類別。每個人微信朋友圈中都不乏此類“銷售人員”。

各類護膚品、首飾、保健食品的推銷信息充斥朋友圈。
微商朋友圈文案大有講究。“珠珠”從大學就開始做微商,朋友圈除了發其售賣的果凍、奶昔等減肥產品,也會發出個人精修照,以及和父母、朋友旅行的照片、動輒五位數的提現截圖,以彰顯自己的精致生活。
“珠珠”說,公司內部宴請圖、成交量訂單及朋友圈宣傳文字,都會親自發給代理。除了微信外,為了引流也需要在微博推廣,在當紅藝人的超話中發布該藝人對自己的影響,“追星族”就會對你產生信任,有網友評論后要第一時間回復。盡量發布自己減肥前后的對比照,這樣顯得更加真實。私信中要多以第三人稱方式分享,讓對方產生共鳴。“一定要抓住愛吃易胖的人的心理,強調這不是藥,是食品,并且對人體無害。”
經過這一過程,就基本完成了引流的步驟,即使消費者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加微信也是順水推舟。
消費者李楠在上學期間看到朋友圈微商發的減肥前后的對比圖片,十分心動,就忍不住購買了減肥商品。她對《中國消費者報》說,此類減肥產品通常分為多個“療程”,僅買一盒會被告知是無效的。她開始主要是為了自己減肥,之所以加入代理,是因為可以享受到折扣價。但后來在培訓群里,上級代理不斷發各類文案,去招攬人買貨。自己吃完后沒有效果,也就放棄了。
微商向有章可循發展
大量微商涌現的背后,也暴露出朋友圈造假、“三無”產品等問題。
如今不少微商商品多為代工廠生產,大量投放的廣告及朋友圈“夸大”的文案,讓行業及消費者對微商產品的品質、安全性產生質疑。《中國消費者報》在一電商平臺看到,廣州一家專業進行貼牌代加工及為微商、電商、美容院等提供一站式服務的企業店鋪顯示,帶精華多肽凍干粉面膜紙獨立包裝微商爆款貼牌代加工只要3元一片,膠原蛋白蝦青素滋養面膜代加工批次價格在1.8元-2.1元。其他各類10ml-30ml抗衰、保濕原液單價在2元-10元不等。店鋪信息顯示全場混批29元包郵。

在電商平臺上鍵入“微商”一詞可見各種代工信息。
此外,搜索“微商面膜”字樣,智能貼圖樣機、微商面膜標簽貼紙二維碼不干膠定制、面膜打包紙盒、微商朋友圈營銷話術大全、微商行業管理系統等全鏈路內容都會出現。
早在2015年,全國多地區公安部門開始嚴厲打擊微商不規范行為;2016年,新《廣告法》出臺,自然人在朋友圈發布虛假廣告致人損害也將承擔連帶責任,微商行業加速規范;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網上交易等各種商事交易關系有了法律依據,從業者需要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等,明確了責任主體。
今年7月15日,國家發改委等13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第9條明確指出,“進一步降低個體經營者線上創業就業成本,提供多樣化的就業機會。支持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
河南英倫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文得對《中國消費者報》表示,當前處于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時代關口,我國強大的市場優勢和互聯網規模優勢有機融合的前景廣闊,我國的數字經濟已經初步展現出了強大的活力和韌性。《意見》已經為支持微商發展正了名、定了調,下一步相關部門應該會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具體規定,從而落實《意見》的相關要求,《意見》的出臺也將成為整個行業發展的分水嶺,粗放、任性的微商業態將會成為過去,微商將會朝著規范、有序的方向穩步發展。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蒙慧欣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采訪時表示,《意見》的出臺,肯定了微商電商在帶動就業、新經濟模式發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微商在今后的發展將會受到嚴格的規范以及監管。行業的規范還是要靠從業者、平臺、市場監管三方合力,行業監管體系尚未健全,不規范的操作、蜂擁而至的從業者只會讓行業“開倒車”,讓用戶群體流失。
仍需扎實做好產品服務
今年夏天,綜藝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大火,也帶火了其獨家贊助商,微商起家的護膚品牌“梵蜜琳”在節目中植入的廣告格外顯眼。
作為成立僅5年的微商品牌,梵蜜琳的神仙貴婦膏售價達1200元/40g,已經與“小棕瓶”“神仙水”等主流護膚產品價格不相上下。
微商界代表人物藝人林瑞陽、張庭夫婦創立的微商護膚品牌“TST庭秘密”官方公眾號曾披露,在今年6月10日晚直播的5小時內,其5款護膚彩妝產品累計銷售額超1億元。
即使有如此高的人氣,仍有不少人對其產品質量存疑,該品牌一度陷入“三無”產品及“爛臉”風波。
當前,人們除了對微商模式的詬病外,還有對其生產方式和質量問題的質疑。大多微商品牌主要依靠代工廠生產,自身并無生產條件,將大量資金花在包裝和宣傳上,同時,也不乏請一些當紅藝人來做品牌代言人以提升知名度。微商品牌大多沒有實體店,主要通過線上渠道招收代理進行分銷。這也讓人們對于微商品牌的品質與價格能否成正比產生擔憂。
對此,黃文得提出了三點建議。微商從業人員要加強行業自律,珍惜數字經濟給予的機會,珍惜自己的商譽,力爭打造好網絡口碑;互聯網平臺要嚴格監督,一方面針對違法違規的微商從業人員,互聯網平臺要視具體情況降低其相應權限,對微商從業人員實現分類監督,另一方面針對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為,通過事先與微商從業人員約定的方式由互聯網平臺對消費者先行賠付;行政機關要積極作為,一方面要對微商從業人員施行行業準入,并且授予相應的資質,另一方面對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微商從業人員要嚴厲打擊,直至拉入“黑名單”。
蒙慧欣認為,從長遠來看,微商應在法律范圍內合法合規經營,在產業鏈發展及制度變革中尋找適合自己的位置。如果只靠野蠻生長,最終將遭到懲罰。因此,還是要扎扎實實做好產品和服務。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方面得到更好提升,對消費者而言是一大利好,其自身也才能得到更長遠的發展。(王小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