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鎮江市消費者協會接連發出3份建議函,呼吁鎮江市住建局、鎮江市教育局及鎮江市發改委、鎮江市城管局、鎮江市交通投資建設發展公司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精裝修房、營利性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和公共停車服務等方面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其經營行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賦予了消費者組織八項公益職責,其中第四項就是“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鎮江市消協就精裝修房、營利性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和公共停車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向當地政府部門提出建議,是履行法律賦予的公益職責,是依法履職的體現。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消費環境的優化也是社會治理的一個方面。鎮江市消協積極發揮群團組織的作用,為提升消費者福祉積極向有關部門建言,也是一種社會共建共治意識的體現。
更讓人贊賞的是,鎮江市消協此番提出的建議有翔實的調查數據作為支撐。今年3月,鎮江市消協開展了針對精裝修房、營利性非學歷教育消費和停車場收費服務的網絡消費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提出建議。例如,鎮江市針對停車場收費服務的調查,許多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停車位供不應求、停車場缺乏管理、進出停車泊位道路設計不合理等問題上,參與調查的消費者還提出了一些緩解停車難的建議。在此基礎上,鎮江市消協向有關部門提出包括 “支持自有用地增建公共停車場”在內的四點建議,就有了扎實的民意基礎和支撐。
對消費者組織來說,通過細致的調查、翔實的數據,作為所提意見、建議的依托,不僅能增強意見、建議的說服力,也能真正反映出消費者的訴求,更好地盡職履責。
對消費者來說,參加消費者組織對市場熱點問題的調查,是反映自身在日常消費中遇到的問題,提出訴求的重要渠道,也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方式。
對有關部門來說,有翔實調查數據的建議,可以更直觀地了解消費者的訴求與需要,作為制定政策、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讓自己的工作更符合實際需要,也更加高效。
消費者組織履行向有關部門建言獻策的職能,既“言之有理”,又“言之有據”,才能讓消費者組織真正發揮出溝通消費者和政府部門的橋梁紐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