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出告知書 確保電價降價紅利傳導到位
2020-10-23 18:01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施本允
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 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聯合向全省各轉供電主體發出《關于進一步落實國家降低工商業電價優惠政策確保降價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明確自2018年以來,國家六次下調一般工商業電價,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又出臺了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的電價優惠政策。各轉供電主體應按照國家和浙江省出臺的工商業電價降價和優惠政策,及時足額傳導歷次降價紅利,不得截留。
為確保降價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此次六部門聯合發布的《告知書》明確提到要嚴格落實電價降價和優惠政策、嚴格規范轉供電環節電費執收、限時自查自糾、轉供電主體法律責任。
據悉,浙江高度重視轉供電價格整治工作,各地多次通過政策宣講會、新媒體宣傳、群發短信、上門發放告知書等形式廣為宣傳,并積極運用大數據技術破解電價優惠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難題,探索形成以“轉供電費碼”為基本手段的轉供電價格監管新模式。(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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