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0月26日,福建省藥監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廈門帝爾特企業有限公司、維露奇(廈門)化妝品有限公司因生產的“愛得利玉米嬰兒爽身粉”不合格被罰沒款28825.28元,召回的1946瓶嬰兒爽身粉被沒收。
據介紹,廈門帝爾特企業有限公司委托維露奇(廈門)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 “愛得利玉米嬰兒爽身粉”(生產批號:200519),經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菌落總數”“霉菌和酵母菌總數”等2項目不符合規定。該批次產品銷售給北京、蘭州、廣西等各地代理商,銷售價格為每瓶8.36元,貨值共計23474.88元,扣除召回1946瓶,當事人一實際銷售862瓶,扣除召回涉案產品貨值16268.56元,實際違法所得為7206.32元。
上述兩企業委托生產該批次嬰兒爽身粉的行為,屬于《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參照《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一)》(試行)規定,10月21日,福建省藥監局廈門稽查辦決定:沒收廈門帝爾特企業有限公司召回的1946瓶涉案產品;沒收違法所得7206.32元,并處違法所得3倍罰款21618.96元。上述罰沒款合計共28825.28元,其中,廈門帝爾特企業有限公司罰款18015.8元(包含違法所得7206.32元)、當維露奇(廈門)化妝品有限公司承擔罰款10809.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