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羅秋蓉 記者顧艷偉)日前,廣西河池市宜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向廣西盛茗置業有限公司、河池市宜州區潤澤物業有限責任公司、河池市誠原物業管理公司下發《責令退款通知書》,要求將違規多收的水、電等費用依法退還業主。今年7月以來,該局嚴查轉供電主體亂收費行為,把國家降價紅利落實到終端用戶,先后責令物業公司退還多收費用83.31萬元。
今年7月份,根據上級工作部署要求,河池市宜州區市場監管局積極做好國家用電降價紅利惠及民生價格“最后一公里”工作,認真落實降價新政,對轄區內物業服務公司在轉供電收費環節中,電價政策執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介紹,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在轉供電收費過程中,涉嫌存在提高標準收費的行為,如:通過增加公攤電量的方式,變相提高標準收取電費;擅自提高電價標準收取電費;不按變壓器等級標準,執行分類電價收費;在收取工商業用電戶電費時,按抄表電量×合同單價收取電費;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將物業用水、用電費用直接轉嫁給業主承擔。
另外,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在轉供電收費過程中,還存在自立項目收費以及不合理費用分攤等問題。部分物業公司自立項目向轉供電分表戶,以用電量為計算基數收取公共設備維護費、配電房維護費用;將電動車充電費用納入公攤電費中,由業主共同承擔,產生充電收入,物業服務公司占為已有;物業服務公司不按規定將涉及政策性退費落實到終端用戶,截留供電部門退還給用戶的電費,并占為已有。其中,廣西盛茗置業公司在負責管理的全勝裝飾材料專業市場,在向建材市場商鋪租賃經營戶代收水、電、垃圾費過程中,存在提高標準收取電費的問題,代收電費157.33萬元,上繳給供電部門只有115.53萬元,多收金額41.8萬元;代收水費38.82萬元,上繳給供水部門35.99萬元,多收金額2.83萬元。河池市宜州區潤澤物業公司在管理龍港星城小區、商貿城小區期間,存在提高標準向所服務的小區轉供電分表戶(商鋪)收取電費、自立收費項目收取維護費、重復收取服務費等收費行為,共計多收費用30.4萬元。河池市誠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多收金額74709.65元,已退費金額4678.24元,剩余應退費金額70031.41元。
宜州區市場監管局表示,物業服務公司的收費行為已經違反《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屬于《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中禁止的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收費標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價格違法行為。
目前,宜州區市場監管局已經依法向存在違規收費行為的物業服務公司下達《責令退款通知書》,責令物業服務公司限期將多收價款退還繳費者,拒不退還的將由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