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晉江市醫藥公司銷售不合格淡豆豉被查
2021-01-06 08:36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張文章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月4日,福建省藥監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福建省晉江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因銷售的淡豆豉不合格,被責令改正,并沒收不合格批次藥品及違法所得。
福建省晉江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淡豆豉(批號181201)經泉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性狀”“檢查”項目不符合規定,該批次產品共售出18.44公斤,售價與進價的差價為105.84元。檢查發現,晉江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在藥品購銷過程中程序合法,票據、上游供應商資料齊全,履行了藥品購進驗收和資質審核義務,未發現當事人存在主觀故意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晉江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銷售涉案批次藥品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2020年12月29日,福建省藥監局廈門稽查辦決定對該公司處理如下:責令改正;沒收淡豆豉(批號181201)15.56公斤;沒收違法所得10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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