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記者李洪濤)1月17日,吉林省市場監管廳召開全省市場監管系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會銷和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上,長春市市場監管局、通化市市場監管局匯報了近期會銷和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開展情況。省市場監管廳黨組書記、廳長劉化文對全省會銷和市場價格監管工作作出部署。
會議強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關于加強對疫情期間以會議、授課等聚集方式開展營銷活動監管的緊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轄區內賓館、酒店、社區商鋪、活動室等會銷舉辦主要場所,如發現轄區內經營者通過健康講座、培訓、召開會議、聚眾式有獎銷售等形式組織會銷經營,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取消相關活動,并指導幫助企業將相關活動轉至線上開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會銷中虛假宣傳、違法廣告、銷售不合格產品、無證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積極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疫用品藥品和基本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對藥店、商超、電子商務平臺等經營者開展“拉網式”價格監督檢查,實現檢查全覆蓋。加大提醒告誡力度,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引導經營者價格自律,推進價格監管關口前移。繼續加強行政執法,結合防疫用品藥品和基本民生商品生產、進購、銷售價格,特別是疫情發生前后銷售價格變化等情況,嚴肅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認真做好投訴舉報處置,及時化解價格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加強正面輿論宣傳引導。及時發布權威監管信息,適時曝光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穩定群眾價格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