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陳星 記者張文章)2020年以來,福建省寧德市市場監管部門在全市開展打擊商標侵權“溯源”專項行動,對商標侵權商品生產、銷售、注冊商標、標識制造等環節開展全鏈條打擊,共立案查處商標侵權案件46起,罰沒28萬元。1月18日,該局公布兩起“溯源”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2020年1月30日,當事人在寧德市霞浦縣一輛流動車輛購入外包裝標注為“飄安”口罩。當事人以30元/包的價格購入70包該款口罩,以現金支付貨款2100元。供貨者未提供供貨憑證,也未留下聯系方式。當事人當天將口罩運至該縣攤販式銷售,違法經營額2640元,違法所得660元。2020年3月6日,霞浦縣市場監管局委托“飄安”商標專用權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對涉案口罩進行鑒定。當事人經營的標注“飄安”口罩,經“飄安”商標所有權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鑒定,并非飄安公司生產或委托其他單位生產的產品。系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侵權產品。當事人銷售侵權“飄安”口罩構成《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口罩行為。霞浦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依法處以罰款3萬元.
2020年4月7日,寧德福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福安市某包裝材料經營部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的茶葉包裝紙上標示有“福鼎白茶”字樣,當事人無法提供“福鼎白茶”商標的授權使用證明材料。經查,2020年3月27日浙江蒼南印刷廠的業務員運來茶葉包裝紙在富春茶城售賣,當事人從其手上購進9900張茶葉包裝紙,均標示有“福鼎白茶”字樣。當事人至案發日共售出“藍色白牡丹”包裝紙100張、“茶趣牡丹王”包裝紙200張、“茶趣白牡丹”包裝紙300張、“匠心貢眉”包裝紙100張、“茶味貢眉”包裝紙200張,每張茶葉包裝紙銷售價格為0.2元,合計銷售額為180元。當事人在未獲得商標注冊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銷售標示與“福鼎白茶”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商標標識的茶葉包裝紙,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涉嫌構成了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福安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依法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人民幣30000元。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寧德市市場監管部門以“打源頭、打窩點、打鏈條”為目標,以馳名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涉外商標和老字號商標為重點,切實加強對商標侵權商品源頭追溯力度。通過采取走訪、會議、座談會、消費者投訴舉報等多種方式,加強與行業協會和轄區內重點企業等各方的合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商標侵權地域性、行業性風險,營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