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李青山)記者從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管局獲悉,12月31日,廣東省佛山市政府正式發布修訂后的《佛山市工業產品質量提升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扶持辦法》明確,符合扶持條件的單位,最高可獲得一次性扶持資金200萬元。《扶持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據《扶持辦法》,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的企事業單位,可分別獲得一次性扶持資金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獲得佛山市政府質量獎的企事業單位,可獲得一次性扶持資金100萬元。新認定為制造業細分行業龍頭的企業,可獲得一次性扶持資金20萬元。新獲得質量管理成熟度評價5A、4A、3A級的企事業單位,可獲得一次性扶持資金20萬元、15萬元、10萬元。新獲得佛山市質量管理成果大賽一、二、三等獎的單位(組織),可分別獲得一次性扶持資金15萬元、10萬元、5萬元。
另外,通過“佛山標準”產品評價且產品使用專用標識的企業,每獲得一個“佛山標準”產品證書,可獲得一次性扶持資金20萬元。
新獲得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每獲得1類產品評估資格并開展評價服務工作的,一次性扶持資金20萬元。新建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企事業單位,每項計量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3萬元。新獲得測量管理體系3A級認證的企事業單位,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6萬元。對新獲得綠色(產品)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5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省級質量品牌提升試點(示范區)的創建主體,分別給予試點(示范區)創建主體一次性扶持資金100萬元、50萬元,用于推進區域質量品牌工作。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推動佛山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提升佛山工業產品質量總體水平,符合扶持條件的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可向各區市場監管局提出申請,最終審核結果將在佛山市政府以及佛山市市場監管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有關部門審批實施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