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規定 餐飲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將受罰
2021-01-22 18:40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張文章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福建省以法治保障常態化疫情防控的一個重要舉措。
《規定》明確從事加工制作、傳菜等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工作時應當規范佩戴清潔的口罩。
《規定》明確餐飲經營主體應當接受社會公眾、行業協會以及媒體輿論監督。
《規定》明確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體工商戶處50元罰款,對其他餐飲經營主體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業內人士認為,該《規定》的出臺,將進一步提升福建省餐飲服務衛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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