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記者朱海)1月28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市場監管局舉行媒體通氣會,宣傳涉及餐飲消費市場不合理收費的有關法律法規,告誡該市餐飲經營者必須依法依規誠信經營,不得變相收取不合理費用。
南昌市市場監管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科長楊振霆介紹說,南昌市場監管部門近期在開展監督檢查和分析投訴舉報數據時發現,部分餐飲企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強制收費、套路收費等違法收費行為,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據統計,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5日,南昌市12315指揮中心共受理有關收取包廂費、開瓶費、餐具消毒費、餐位費、不讓自帶酒水等不合理費用的投訴舉報 347件。其中,涉及包廂費投訴舉報6件,開瓶費投訴舉報9件,餐具消毒費投訴舉報1件,餐位費投訴舉報239件,不讓自帶酒水投訴舉報92件。如消費者反映南昌市紅谷灘區索菲特廣場憶江春酒家在餐前未告知的情況下,擺放餅干和水果拼盤,消費者誤以為是免費的,但結賬時商家收取了20多元的點心費;消費者在紅谷灘區胡桃里餐廳消費時自帶了酒水,但直到上菜后才被告知不能自帶酒水,與經理溝通后告知可以帶但要收開瓶費不開票50元,開票100元,并且是用服務員個人微信收的費用;南昌洪都國際酒店有限責任公司收每位食客8元的“餐位費”,茶水有79元和139元兩種價格 ,服務員表示點139元的茶水可以免餐位費,存在“‘餐位費’改成‘茶水費’”的情況;紅谷灘區樂巢音樂廳,在未告知禁止自帶酒水的前提下,商家強制沒收消費者帶來的飲料和礦泉水;紅谷灘區獨家餐飲收取2元一位的餐具消毒費;柴米油鹽頭等艙店收取5元一位的包廂費……
楊振霆告訴記者,南昌市餐飲消費市場存在的違法收費行為主要包括:固定收取餐位費或改為收取茶位費;收取餐具消毒費;以固定茶位費必收但可免為由誘導消費者購買泡茶收費項目,在未事先告知消費者并經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情況下,對讓消費者誤以為免費的水果點心等進行收費,收取自帶酒水的開瓶費等等。而《江西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經營者應當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務的價格,不得收取包廂費、開瓶費、餐具消毒費等不合理費用”。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九條和第十條分別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楊振霆說,春節將至,為杜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發生,針對餐飲消費市場存在的違法收費現象,南昌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強監管力度,督促餐飲經營者積極整改,依法依規誠信自律經營。廣大消費者若遭遇強制收費、套路收費等違法收費行為,有權拒付,也可以保留有關證據撥打12315電行投訴舉報。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受理、依法處理,并依據《消法》及《江西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對相關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最高可處以5萬元罰款、責令停業整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