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2月2日,福建省藥品監管局通報5起醫藥公司銷售劣藥行政處罰案件。福建百草堂藥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因銷售劣藥被查,并沒收違法所得。
經查,福建百草堂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的“女貞子”,水分不符合《中國藥典》2015版規定,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依法應認定為劣藥。該案違法所得為579.4元。當事人在經營過程中,在采購上述中藥飲片時未及時向供應商索取發票,并在藥品驗收入庫時未查看采購發票,銷售上述中藥飲片時部分銷售對象未如實開具發票。1月19日,福建省藥監局福州稽查辦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79.4元,并處罰款21萬元,合計罰沒款210579.4元。
福建康濟醫藥有限公司銷售的“竹茹”,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依法認定為劣藥。當事人大部分采取降價銷售方式,總體售出價格低于購入價格,綜合違法所得為0元。1月14日,福建省藥監局福州稽查辦鑒于當事人無違法所得,決定不予行政處罰;該公司銷售的“淡竹葉”,依《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依法按劣藥論處。1月19日,福建省藥監局福州稽查辦決定沒收福建康濟醫藥有限公司違法所得105.3元。
福建省匯峰醫藥有限公司銷售的“風寒感冒顆粒”,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依法應認定為劣藥。1月19日,福建省藥監局福州稽查辦決定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164.4元。
國藥控股寧德有限公司銷售的利巴韋林注射液(生產廠家:鼎復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劑型:注射劑;制劑規格:1ml:100mg;包裝規格:10支/盒;批號:1908071),經復驗,“裝量”不符合《中國藥典(2015年版)》二部要求,檢驗結論為不符合規定,依法認定為劣藥。1月7日,福建省藥監局福州稽查辦決定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72.37元,免于其他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