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孫蔚)隨著老齡化社會的來臨,繼“空巢老人”之后,又有一個新名詞——“懸空老人”誕生,道盡居住在老舊小區高樓層的老人們的苦惱。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是一項社會高度關注的民生工程。為此,杭州正式發布全國首個為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規定《杭州市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將于4月1日正式實施。
老人們的心聲
“年紀越來越大,爬樓越來越吃力,為了不給兒女們添麻煩,沒什么事兒我就不下樓了。”住在北京市東城區某小區的6樓,如今已經79歲的劉奶奶,患有高血壓、風濕等多種疾病,因腿腳不便無奈被困在了室內,常常一個禮拜都下不了一趟樓。
“我家住5樓,家里3位老人沒有電梯根本無法上下樓。”《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北京市海淀區白中社區鋼絲廠宿舍樓走訪時,任女士對記者表示。據她介紹,她家住著3位年紀在70-80歲的老人和1個小孫子。幾年前,為了方便照顧,任女士將家中的老人們都接來同住,可隨著老人們年紀越來越大,上下樓漸漸成了一家人的煩心事,由于怕出意外,老人們能不下樓就不下。“可是老困在屋里,老人們不接地氣兒,常常感到心煩氣燥。”
如今在城市中,這樣“不接地氣”的“懸空老人”越來越多。在老舊小區改造中,越來越多的居民期盼能圓電梯夢,讓居家養老成為一件幸福的事。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達25388萬人,占總人口的18.1%。不少老人生活在老舊小區里,適老性差、出行難、活動空間匱乏等問題日益凸顯,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成了一項迫在眉睫的“搶救性”工程。
阻力和矛盾不容忽視
老舊小區改造在全國已經逐漸展開,按理來說這是一件實實在在的惠民工程。首先它一改往日的大拆大建,其次是部分費用由相關部門承擔,業主個人分攤的成本并不高。出臺這樣的舉措老百姓本該拍手稱快,但是,在實施過程中還是遇到了不少阻力和矛盾,最典型的就是老舊小區加裝電梯衍生出來的話題和討論。
吳大爺家住在北京市海淀區雙榆樹街道,“下樓腿軟,上樓腿酸”已成常態,他作為樓棟加裝電梯牽頭人,和幾戶居民聊了很多次,低樓層業主覺得沒什么必要,高樓層業主又顧慮費用問題,他感覺困難重重,已經有了放棄的打算。
記者在走訪時發現,一樓業主對于加裝電梯普遍不積極,多數一樓業主坦言:“加裝電梯并不會給自己帶來任何好處,相反還會產生很多以前沒有的弊端。”
一是費用支出問題,首次安裝電梯雖有舊改經費補貼,但電梯使用需要維護、保養,這些都是一筆持續性的開支,如果這筆經費由所有業主共同分攤,可是一樓業主并不使用電梯,為什么要出這筆錢?二是出行不便,原本一樓業主出進單元門暢通無阻,現在多了一個電梯井擋在門前,還是有點兒不方便。三是影響采光,有的樓棟是坐南朝北的設計,南面既是入戶樓梯口,還是采光面,如果裝上龐大的電梯井,對一樓的采光有遮擋。四是破壞一樓的私密性,人們乘坐電梯時避免不了等待,無意之間視線就會瞟到一樓的業主家,讓人覺得有點兒侵犯隱私。
以上海為例,按照現行政策,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需征得小區2/3以上的業主同意,樓道90%以上居民同意并簽字確認,同時還不能有明確反對意見,許多加裝電梯的工程就“卡”在了這一步。
一個有名的案例就是,上海市中心某社區一幢“超級老人樓”,30多戶居民中,90歲以上高齡老人有4戶,80歲以上高齡老人有17戶,其余17戶中60歲以上老人也很多。為了給樓里裝上電梯,一位83歲的老先生已奔走了6年,到了最后關頭,還是卡在底樓住戶不同意這個問題上。“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除了政策支持外還要廣納民意,量力而行。”北京市海淀區白中社區居委會王女士以轄區管理的小區為例,希望加裝電梯時要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在保證消防通道通暢,原有綠地不遭破壞的情況下合理安裝,同時要兼顧鄰里和諧關系,讓加裝電梯便民、惠民。
北京市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陳志也非常關注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話題,他對記者表示,希望電梯加裝的法律程序、民意采集、建設資金、運行安全等方面更加規范,切實提升百姓生活的舒適感和幸福感。
杭州為加裝電梯立法
據記者了解,為了給舊樓裝電梯,解決“懸空老人”的難題,多地推出了相關政策。尤其是杭州市政府近期出臺了《辦法》,自4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個城市為此立法。《辦法》明確了加裝電梯的適用范圍,最重要的是調整了民主表決條件和流程。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有關規定,《辦法》對原“雙三分之二以上”的表決條件進行了調整,明確老舊小區住宅需要加裝電梯的,申請人應當征求所在單元全體業主意見,經本單元“雙2/3以上”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的“雙3/4以上”業主同意后,方可簽訂加裝電梯項目協議書。
針對業主意見統一難等問題,《辦法》引導相關當事人先行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加裝電梯過程中的利益平衡、權益受損等事宜,也可委托業主委員會、人民調解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等進行協調。協商不成的,由屬地社區、街道(鄉鎮)通過協調會、聽證會等方式,積極搭建溝通協商平臺,盡可能消除意見分歧、達成共識,實現政府引導、居民自治、社會參與的良性互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為回應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對加裝電梯的迫切需求,《辦法》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老年人、殘疾人居住的老舊小區住宅依法加裝電梯,對于該類項目,屬地社區居委會及街道或者鄉鎮政府應當加大調解力度,引導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化解糾紛。
《辦法》還規范了加裝電梯的后續使用管理,重點對后續管理的責任主體、變更管理、資金籌集等問題予以明確,規定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的申請人負責加裝電梯的日常使用和運行管理,申請人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或經協商確定的實際負責人依法履行電梯安全使用管理義務,鼓勵加裝電梯申請人通過投保電梯綜合服務保險,減輕日常維護管理的負擔。《辦法》明確,因轉讓、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加裝電梯住宅所有權的,由住宅受讓人依法承繼加裝電梯項目協議書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為進一步拓寬后續維保資金渠道,《辦法》提出,相關業主可利用電梯投放商業廣告收入等資金用于電梯的維護保養、改造維修、檢驗檢測,也可按規定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和公有住房售后維修基金。鼓勵探索代建租賃、共享電梯等市場化運作模式,減輕居民資金壓力和管理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