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孫蔚)日前,天津、鄭州、青島相繼發布了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供應出讓的相關文件,嚴格實行住宅用地供應“兩集中”,全年將分3批次集中統一實施招拍掛出讓活動。有業內人士透露,集中供地政策將分別在22個重點城市實施,引發了市場高度關注。
一年三次集中供地
記者在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方網站上看到了題為《堅決落實上級有關要求部署2021年住宅用地供應工作》的文件。文件表示,青島市將嚴格實行住宅用地“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即集中發布出讓公告、集中組織出讓活動,全年將分3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掛公告并實施招拍掛出讓活動。
另外,據記者了解,天津市規劃和自然局文件披露了關于“兩集中”更詳細的信息。
其一,原則上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除上述三個時間外,不再發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時間間隔和地塊數量要相對均衡;其二,集中組織出讓活動,同批次公告出讓的土地以掛牌方式交易的,應當確定共同的掛牌起止日期,以拍賣方式出讓的,應當連續集中完成拍賣活動。
來自鄭州的消息則是要求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上街區等區域自2月23日起禁止發布住宅用地出讓公告,將由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統一組織發布實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各地實行的雖然也是集中供地模式,但相較而言,是“高頻集中”。
以上海為例,中指院統計顯示,截至2020年12月15日,上海共成功出讓各類土地368宗,分散在全年進行,其中92宗宅地在12個月均有出讓。
2020年6月至8月時,由于供應加大,并且有多幅市區優質宅地掛出,上海的土拍市場多次上演數家房企爭奪競價的激烈場面,土拍溢價率逐漸走高,在此期間宅地平均溢價率高達23%;同年9月以來,為了給土地市場降溫,上海通過“降質減量”的方式來平抑,月均成交宅地數量控制在4到5宗,四季度宅地平均溢價率亦回落到5%以內。
有助于降低土拍熱度
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負責人日前公開表示,今年要求各地進一步將住宅用地出讓信息合理適度集中,重點城市要對住宅用地集中公告、集中供應,讓各類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充分掌握信息,形成合理預期。
“過去各地方的供地節奏,很容易激發開發商炒作的欲望,土地一點點出讓,開發商集中搶,導致地價飛漲,‘地王’橫飛。如果實現了新的供地模式,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開發商拿地溢價率高的問題,從而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中山證券分析師胡皓對記者表示。
億翰智庫華北研究院研究總監彭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住宅用地供應分類調控相關政策,是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三道紅線”、貸款集中度管理以及限購限貸政策等共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易居企業集團CEO丁祖昱看來,對地方政府而言,宅地的集中出讓可起到穩定地價的作用,整體地價的穩定出讓比單純追求個別土地價格、拍出高地價來說更重要。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張波則認為,出臺住宅用地集中供應新政,這是針對土地供給側的調控,政策信號意味明顯,顯示在房住不炒的大方向下,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仍將是大勢所趨。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陳霄對記者表示,新政將能有效降低土拍的熱度,有利于土地市場的平穩運行。另外,同批土地成交后大概率會存在未來項目集中入市的情況,在供需關系上將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對于深圳、上海等新房供應不足的城市而言,或將能短期內緩解供需失衡的情況。同時,大量項目集中入市也能對房價上漲產生一定的抑制作用,落實了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
房企分化再加劇
集中供地無疑對房企資金要求更高,開發商需要調整銷售節奏,確保在供地前儲備大量資金。“從整體來看,集中供地對各方主體都有好處。尤其是對規模房企而言,擁有資金等各方面優勢,可以參與更多土地出讓,也有更多合作機會,全年全口徑和權益銷售都會出現一定的增長。”丁祖昱直言。
中國城市經濟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宋丁則表示了自己的擔憂,以前零散式供地,中小型企業尚可以參與其中,但像這種集中供地,土地供應量陡然增大的情況往往就變成頭部大型房企發揮優勢的舞臺。
而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集中供地形勢下,龍頭房企很可能害怕錯過補倉機會而搶地王,非熱點地塊則很可能出現流標。中小房企開發商也可能因此而“撿漏”,變得“有肉吃”。
陳霄認為,對于房企來說,這種“兩集中”政策將會加速房企間的分化,資金雄厚的大型房企更具實力參與多宗地塊的競拍,擁有更多的拿地機會。集中供地政策落地實施,對于房企的資金能力以及運營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房企需要加速戰略調整,保證現金流充足,同時提升產品力,方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
他提醒各大房企,2021年以來多地土地出讓數量增長明顯,再加上集中供地的新政,房企拿地需要更謹慎,不能為了拿地而盲目出手。
廣東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集中供地后,開發商將明確地知道,未來有幾批供地,要供在哪里,公司是否需要參拍,如同“三道紅線”一樣,有了明確的規則。開發商可以根據區域深耕和發展的需求,選擇拿地的時間和區位,從而促進土地市場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