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孟剛)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公告,決定對虎力散制劑(包括散劑、片劑和膠囊劑)說明書“不良反應”“禁忌”和“注意事項”進行統一修訂。
資料顯示,虎力散為中成藥名,一般由制草烏、三七、斷節參、白云參組成。具有驅風除濕、舒筋活絡、行瘀、消腫定痛的作用。根據公告,虎力散制劑(包括散劑、片劑和膠囊劑)說明書“不良反應”項應當增加藥品對消化系統、皮膚、神經系統等產生的不良反應以及胸悶、心悸、過敏反應等,有血壓升高、心律失常、休克個案報告。虎力散及虎力散膠囊“禁忌”項除增加對藥品及所含成分過敏者禁用、藥品性味辛溫,屬風熱濕痹者忌用外,還應增加孕婦禁服,嚴重心臟病,高血壓,肝、腎疾病忌服;“注意事項”應增加不宜與其他含烏頭堿類的藥物聯合使用等,虎力散片不宜與貝母類、半夏、白及、白蘞、天花粉、瓜蔞類同用,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3月30日,本報記者在國家藥監局網站查詢發現,虎力散涉及共有6個批號,涉及江蘇黃河藥業、云南云河藥業等公司。
國家藥監局要求,所有上述藥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相應附件要求修訂說明書,于2021年6月14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在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